1、9月19日,历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九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宣判。
2、事件回顾
3、因为校舍尚未建好,殷陈小学的学生一直在济钢体育馆看台下借读,学习环境较差。
4、历城教育局人员征求殷陈小学学生家长意见1
5、2016年10月27日
6、历城区教育局发布通知,10月31日,510名殷陈小学学生临时迁至校舍条件较好、并有空余的历城区凤鸣学校。为了保证孩子们顺利入学,教育局购买了550套学生课桌椅。但是这一决定遭到了凤鸣学校部分家长的阻挠和抵制。并开始了为期四天聚众冲击学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所谓“维权”行为。并造成经济损失25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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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月28日下午
9、有家长强行冲进学校,将刚刚安置到教室内的桌椅搬到了学校东门。当晚,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利用QQ群、传单、聚众讲话等多种形式发布煽动性言论,鼓动学生家长将新课桌椅搬离学校、悬挂横幅、堵门抗议、拒送孩子上学等形式向教育部门施压,抵制殷陈小学学生搬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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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月29日上午
12、刘某伙同石某在凤栖第小区门口制作横幅,并悬挂在凤鸣学校院外。当晚10时许,公安人员驾驶警车到小区开展案件调查,却遭到部分业主阻拦,惠某、夏某等人带头呼喊口号,辱骂民警,李某将桌子搬到警车后面阻止警车离开,民警迫于无奈,将警车滞留现场步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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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月30日上午
15、石某某打印横幅6幅、印发传单500份,并联系部分业主将传单分发于周边小区。为继续阻拦学生入学,刘某某安排专人于当晚值守学校西门,防止学校将桌椅搬回。当日晚,刘某某安排毛某某找凤栖第物业拿到五号、六号楼天台的钥匙,以方便业主将课桌椅搬至凤栖第小区楼顶,并部署专人看守。
16、30日,计划为殷陈小学学生配备的桌椅整齐地摆放在中建凤栖第小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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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月30日
19、历城公安分局发布通告:个别人员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强行闯过警戒线进入学校,将学校部分桌椅哄抢搬离,强行扣留公安机关警用车辆,严重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警方敦促这些人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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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月31日
22、被告人石某、孙某、张某、夏某等人继续在凤鸣学校门口聚集,悬挂条幅,拦截前来上学的学生。当天,原本是殷陈小学学生上学的日子。没想到,不仅殷陈小学未能搬迁入学,凤鸣学校班级考勤表复印件证明,当天上午,该校共有175名学生请假,10月31日下午仍有40余人请假。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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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月1日
25、学校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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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月
28、九名被告人相继到案。
29、由于事件重大,涉及面广泛,历城区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经过调查,凤鸣学校是财政拨款、隶属于历城区教育局管辖的事业单位,并不属于凤栖第小区所有。历城区教育局为改善辖区内殷陈小学的教学环境,决定将部分学生迁至校舍宽裕的凤鸣学校,并进行了一定的教学安排及搬迁准备,且在事件发生初期对业主作出借读一年的承诺,不存在重大过错。而且此次搬迁只是过渡式的,并不会挤占凤鸣学校现有以及下一学年学生的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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